青海首例!一物业公司被罚2万元,怎么回事?

发布时间:2018-05-17 作者:

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治工作中,我局治安部门不断加大对辖区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的走访、检查力度,对其保安服务及保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维护保安市场正常秩序。近日,城西分局查处一起自聘保安未备案案件,并依法对相关企业予以行政处罚。


5月8日,西宁市海湖新区财富广场(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发生保安员殴打他人事件。西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彭家寨派出所、西宁市保安行业协会随即到事发地点调查情况。经调查,海湖新区财富广场保安服务由西宁华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聘保安员负责。保安员着制式警服且物业公司未按要求在公安机关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涉事保安员被行政拘留10日,同时西宁华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其开展的保安服务未在公安机关备案,被处以20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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